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4612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以特色創新活動推廣菸、檳危害防制理念,及激勵教師將菸、檳危害理念融入課程,以提升學生健康素養,將拒菸檳態度融入行為,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鼓勵所屬學校申請「菸檳防制」議題學校,「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實施計畫」預算最高補助2萬元整,「反菸拒檳教育亮點策略」預算最高補助5千元整。
三、申請「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實施計畫」經費補助學校,請於111年10月1日前提報計畫及核章之預算表,以電子公文函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另核章紙本請掃描成電子檔隨公文附件發出,原稿自存無需郵寄,審查結果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另行發文通知申請學校。
四、申請「反菸拒檳教育亮點策略」經費補助,請於111年10月1日前填申請表單,免備文,並上傳經費預算表(已核章掃描檔)、授權使用同意書(已簽名掃描檔),經審查核定另行個別通知。申請網址 https://forms.gle/LSRs4xeJ6L5CTtYT9。
五、旨揭二項實施計畫及相關參考文件範本、成果報告格式、核銷經費審核及請款等注意事項暨重要期程等請詳閱附件1、附件2。
六、核定受補助學校需於112年4月2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112年4月30日前辦理經費核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