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1年8月26日花衛疾字第1110023183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健康,減少疾病在校園內傳播並擴散至社區,進而間接保護老人及幼兒等高風險族群,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之旨揭學生均為「111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公費疫苗之接種對象,包含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以及自學學生,本府業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04706號函(諒達)轉知各校。
三、上開學生之流感疫苗接種為自願性質,需經家長同意,並採於校園內集中接種方式辦理,將由各鄉鎮市衛生所調查轄內學校接種時間及規劃接種流程,施打前衛生局將印製「學生流感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意願書(附件1)」予學校,學校轉知學生家長填復意願書後回收彙整接種名冊(附件2),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復各衛生所,俾利提報各校學生總人數及同意施打人數,並安排於本年10月28日前完成校園集中接種。
四、檢附「流感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流感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學生流感疫苗校園集中接種問與答」供參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