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師法曁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施行細則、原住民族教育法暨施行細則、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公立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 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避選辦法、花蓮縣縣 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法規。
公告事項:
一、普通班代理教師一般科〈代理實缺-偏遠增置〉1名:錄取從缺(未達錄取標準),續辦下次招考。
二、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控管實缺〉1名:黃思晴(正取),已足額錄取。
三、附註:
(一)錄取人員,請於甄試次日(以實際公告附件為準)上午10:00至11:00,親自攜帶身分證件及相關學經歷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二)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暨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第1次公告第4次招考)甄選日期111年7月19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