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3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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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10112826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10112826B_ATTACH1.odt 1110112826B_ATTACH2.odt 1110112826B_ATTACH3.odt 1110112826B_ATTACH4.odt 1110112826B_ATTACH5.odt) |
主旨: | 檢送本府所屬學校進用約聘人員及約僱人員(含職代)之聘僱用契約書範本,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1761號辦理。 |
二、 | 為維護學校人員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函請各縣 市政府於學校約聘(僱)契約書納入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教 育基本法等規定之文字,爰另訂定學校人員適用之「約聘人員聘用契約書」、「約聘職務代理人聘用契約書」、「約僱人員僱用契約書」、「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契約書(代理請假(一個月以上)及留職停薪版)」及「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契約書(代理考試職缺版)」 )範本。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