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藝蓉 電話:03-8227171轉分機306.307 電子信箱:startpace@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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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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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1008287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原函、公告 (1110082872_ATTACH1.pdf 1110082872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考試院111年4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05814號公告影本1份,有關已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之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業經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3644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主計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