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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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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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149983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100149983_ATTACH1.pdf 1100149983_ATTACH2.odt 1100149983_ATTACH3.pdf) |
主旨: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8502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8502E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