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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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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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148193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D012064_26180046345_print、10D012064_1_26180046345 (1100148193A_ATTACH1.pdf 1100148193A_ATTACH2.pdf) |
主旨: | 教育部函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有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7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00026142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