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08
  • slider image 489
:::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0-01-15 | 點閱數: 75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毓淇
電話:03-8222944
傳真:03-822605
電子信箱:yuchi@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政預字第109001017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法務部廉政署廉防字第1090500200號函 (1090010171_ATTACH1.pdf)

 

主旨: 農曆春節屆至,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9年1月9日廉防字第10905000200號函辦理。
二、 農曆春節期間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於公務員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第11點規定,主動備忘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以杜絕不當餽贈、關說和飲宴應酬等爭議。
三、 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規劃或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以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規範之認知:
(一) 依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20小時,其中10小時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廉政與服務倫理」為「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內容之一,請鼓勵同仁適時運用上開數位學習平臺之「廉政與服務倫理專區」選讀相關課程。
(二) 選讀方式得以「廉政倫理」為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搜尋本署製作「廉政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圖利與便民」等線上學習課程。

 

正本: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政風處

 

 
:::

心靈小語

噴泉的高度,不會超過它的源頭。一個人的事業也是如此,它的成就絕不會超過自己的信念。

林肯

台灣即時空氣質量指數(AQI)

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5月18日 22時07分
80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

維基百科查詢

衛星雲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