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1月23日「雙語教學推動討論會議」會 議決議暨花蓮縣雙語教學輔導小組設置與運作實施計畫辦 理。 |
| 二、 | 相關遴選事項說明如下: |
| (一) | 遴選資格: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具下列條件者: |
| 1、 | 基本條件 |
| (1) | 現任花蓮縣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合格教師。 |
| (2) | 具備二年以上教學年資。 |
| 2、 | 專業資格與實務經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1) | 取得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加註雙語次專長者,優先錄取。 |
| (2) | 修畢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
| (3) | 具雙語教學實務經驗至少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 甲、 | 擔任雙語教學各領域相關科目授課教師。 |
| 乙、 | 帶領雙語教學教師團隊共同備課。 |
| 丙、 | 參與或主導雙語教材研發。 |
| (二) | 旨揭表件請務必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同意。 |
| (三)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止,有意願之教師請將遴 選表核章後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ycwang1002work@gmail.com。 |
| 三、 | 檢附花蓮縣雙語教學輔導小組設置與運作實施計畫及花蓮縣國中小雙語教學輔導小組115學年度兼任輔導員遴選簡章(報名表)各1份供參。(請洽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