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 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
承辦單位: | 瑞穗國小 |
徵選內容: |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
報名起日期: | 108年8月27日 08時00分 |
報名迄日期: | 108年8月27日 10時00分 |
報名地點: | 花蓮縣瑞穗鄉溫泉路一段19號 |
甄試時間: | 108年8月27日 10時00分 |
說 明: |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十七條」、「特殊教育相關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花蓮縣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錄取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1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四、工作內容: (一)協助特殊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輔導、安全維護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按時上網填報服務學生紀錄。 五、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由學校統合彈性調整運用。 六、僱用日期: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月2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待遇:按鐘點給付,每小時150元,時數依縣府核定辦理。 八、公告方式: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頁(http://www.hlc.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zshps.hlc.edu.tw/) 九、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日期:108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8:00~10:00。 (二)報名地點:本校行政辦公室,地址:花蓮縣瑞穗鄉溫泉路一段19號。 電話:03-8876366轉120人事管理員郭先生 十、報名手續:親自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一)報名表一份。 (二)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十一、報名費用:免費。 十二、甄選日期地點: (一)甄選日期:108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逾時以棄權論。 (二)甄選地點: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十三、甄選方式:口試。 十四、放榜日期及方式:甄選結果於108年8月27日下午5時前公告本校網站(https://www.zshps.hlc.edu.tw/)。 十五、錄取人員應於108年8月28日中午12時前報到簽約,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