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 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 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校史沿革 分機總覽 本校位置圖 首頁最新消息
魯迅
數位學習載具管理辦法 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瑞穗國小臉書 玉山圖書館臉書 英語護照專區
員工協助專區 性別平等專區
交通安全教育
公務員勤休制度專區
學校成果資料
環境教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