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694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因該條例業於112年6月30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旨揭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以廢止。
校史沿革 分機總覽 本校位置圖 首頁最新消息
愛因斯坦
數位學習載具管理辦法 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瑞穗國小臉書 玉山圖書館臉書 英語護照專區
員工協助專區 性別平等專區
交通安全教育
公務員勤休制度專區
學校成果資料
環境教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