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黃素淳
-
校護
|
2025-03-18
|
點閱數:
12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21268號函。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280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三、請貴校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可轉介予本府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