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9月12日衛授疾字第 1130200830號函辦理。
二、世界衛生組織(WHO)於本年4月建議使用COVID-19 JN.1 疫苗(簡稱JN.1疫苗)作為2024-2025 COVID-19疫苗抗原成分,以提升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因應病毒演變, 依據本年7月9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決議,113年10月1日起採用新冠JN.1疫苗,防範秋冬疫情。
三、依據WHO、美國CDC及相關研究報告顯示,同時接種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是安全的,且可提升疫苗接種率、減少就診次數及接種便利性,降低併發COVID-19及流感重症發生風險。爰自本年10月1日起提供JN.1疫苗與流感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
四、為避免幼兒及學生感染新冠病毒後,造成的身體不適,影響課業學習,甚至出現重症及死亡風險,全國自113年10月 1日起同流感疫苗分階段開放接種,同年11月1日起開放滿6個月以上全民接種(接種對象及時程如附件1)。
五、幼童及學生接種疫苗為自願性質,需經家長同意,本次採幼兒園所及學校內集中接種方式辦理,協請貴處/校使用表單(https://reurl.cc/lyaA5v)統計各園所及學校同意在校 接種新冠JN.1疫苗意願,並於10月7日前回覆本局,本局將視接種意願(花蓮市、吉安鄉入校接種人數須達20人以上, 其他鄉鎮接種人數須達15人以上)安排入園/校接種入校集中接種時間預計於11月辦理,其他未達入園/校標準之幼兒園所及學校,請貴處/校鼓勵家長帶學童至就近新冠疫苗合約院所(附件)施打。
六、相關校園接種問題可洽本局疾管科湯小姐或白小姐(03- 8227141轉526或519)。
七、隨文檢附旨揭疫苗接種須知(附件3)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