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6屆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將屆、重申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之原則、
請查照轉知並依說明辦理。(詳如附件)
二、本案除了公務人員適用外,公立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亦為行政中立法準用對象。
校史沿革 分機總覽 本校位置圖 首頁最新消息
佚名
數位學習載具管理辦法 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瑞穗國小臉書 瑞穗國小玉山圖書館臉書 英語護照專區 家庭教育中心 瑞小環教網 交通安全網 員工協助專區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