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玉里慈濟醫院擔任本府及所屬機關 學校健康醫療管理特約醫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玉里慈濟醫院112年10月30日玉 慈醫字第1120000253號函辦理。
二、該院提供優惠期限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員工就醫時,主動出示識別證及 本人健保卡,可享有下述醫療優待: (一)門、住診就醫及接受就醫項目時,給予掛號費優免及醫 療費用自費部份總價95折優待(自費健康檢查、保健食 品不適用)。 (二)檢驗不折扣項目及急診醫療費用部份均不予折扣。 (三)醫療費用均應當次付清,不得記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