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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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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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2006649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 (1120066498_ATTACH1.pdf) |
主旨: |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 108-112年)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子宮頸癌、乳癌、口腔癌及大腸癌) 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向同仁宣導並多加利用,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2年3月29日公保字第1120003009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