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雅慧 電話:03-8462860#354 傳真:03-8462790 電子信箱:ya334973@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2007237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20411教育部來文 (1120072371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新竹市富禮國民中學前體育教師倪大智因違反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業經本部廢止倪大智專任運動教練資格,餘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14701C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倪大智(以下簡稱倪員)基本資料如下: |
(一) | 姓名:倪大智。 |
(二) | 證書級別:高級。 |
(三) | 運動種類:射箭。 |
(四) | 核發時間:107年4月10日。 |
(五) | 證書編號:A021070001。 |
三、 | 倪員因涉及校園性平案件,旨揭學校業已登載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為終身不得進用。 |
四、 | 因倪員涉犯內容,係屬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情事,教育部業依據本辦法第13條規定,辦理廢止其證書公告事宜。 |
五、 | 本案為個人資料,請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
六、 | 檢附教育部來文。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